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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08年度西安交通大学聘请外籍专家重点项目”的通知
来源:交大新闻网 日期:2007-11-15 10:2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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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部、所和重点实验室:

 

为更好地落实“西安交通大学聘请外籍专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促进聘请外籍专家工作的有效实施,现将2008年度校级聘请外籍专家重点项目的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我校现设有如下三类校级短期重点项目:

1.聘请世界著名学者项目,资助邀请对象为:

⑴ 诺贝尔奖获得者,或其他国际重要的专业学术奖获得者;

⑵ 在国际上有崇高的学术地位,或在国际学术组织内担任重要兼职;

⑶ 现任或曾任国际著名大学的教授,近三年内有重要学术著作发表。

2.聘请短期外国专家项目,资助邀请对象为:

外籍专家,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中具有国际领先地位。

3.聘请海外留学人员项目,资助邀请对象为:

1978年以后出国留学人员(中国国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中有较高学术造诣或取得一定成就,并与我校相关学科学者有合作项目及意向。

      注:为了配合我校“11合作伙伴培植计划”的实施,对能够推进该计划执行的国外学者专家或正在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外方导师的聘请可列入以上校级重点项目之中。

二)资助指南:

我校聘请外籍专家重点项目将以“突出重点,保证急需,为学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和教学任务服务,为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服务,为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服务”为指导思想,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资助项目应有利于促进我校重点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建设和重点实验室、教学基地的建设,有利于引进在国际同行业中先进的新理论、新技术和管理方法,有利于我校承担的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包括基础研究、髙新技术研发、产学研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校培养高层次研究型人才。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和教改项目者优先。

三)资助范围及时间要求

向每位来华专家或学者提供在西安工作期间的食宿费、市内交通费及国内城市间交通费。对符合世界著名学者条件的专家,可提供其国际旅费和酬金。以讲座为主的专家及学者可支付一定的讲座费。

每位来华专家或学者在校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周。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师或科研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2.拟聘请的外籍专家或海外留学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以上职称,并与申报人有合作关系。

 

三、申报材料

1.填写《西安交通大学聘请外籍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此表见附件三,也可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上下载。

2.申报表一式2A4纸打印后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国际处,另将申报表电子版送到国际处shumei@mail.xjtu.wdu.cn

 

四、审批程序

1.以学院等为单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填写“申报2008年度聘请短期外籍专家重点项目目录”(见附件二)一份,A4纸打印后上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另将电子版发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申报材料后,组织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确定。

 

五、申报及批复时间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07123

2200712月下旬学校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评审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320081月上旬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公布评审结果并上报教育部备案。

 

六、其它注意事项

1.校级重点项目的申请工作将作为各学院及部门外事工作考核指标之一,请各学院主管院长重视并按上述要求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2.请项目申请者阅读“西安交通大学聘请短期外籍教师重点项目”执行要求。

3  已申请“2008年教育部聘请短期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的项目不再受理。

 

人:马淑梅、李晓辉

联系电话:826681848266857682668236

电子信箱:shumei@mail.xjtu.edu.cn    


西安交通大学聘期外籍专家重点项目请短执行要求.doc
申报2007年度聘请短期外籍教师重点项目目录.doc
西安交通大学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申报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071112



责任编辑:吉康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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