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项目评审小组专家对我校教师申报的西安交通大学聘请短期外专重点项目的严格评审,并经国际处核准、主管校长批准,2007年我校共有112个短期外专重点项目立项,其中:著名学者项目21项,短期重点项目72项,海外留学人员项目19项。
二、2007年批准立项的项目将严格按照西安交通大学聘请短期外专重点项目的实施要求执行。在此,特别提示项目负责人:
(一)项目执行程序应为:
1.请在专家来校前两周,将专家在校工作的详细日程提交国际处交流办公室(电子版)。
2.专家住宿由国际处交流办公室负责预定。
3.项目完成后应按照项目执行要求提交结题报告。
(二)经费使用原则:
1.按照项目执行要求,根据专家在校实际天数,核销费用(具体标准参照项目执行要求)。
2.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于专家在校时间少于一周的项目,不作为项目来资助。
3.专家讲座费应严格控制,并需项目负责人提前申请,经国际处批准后执行,否则不予支付。
为了做好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促进聘请外籍专家工作的有效实施,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前,仔细阅读项目执行要求(见附件),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