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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交先组发[2005] 05号
日期:2005-10-11 00:00 点击:

关于印发《关于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缺席人员进行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总支):
     现将《关于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缺席人员进行补课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中共西安交通大学委员会保持共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005年8月26日       

 关于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缺席人员进行补课的规定    

                                                 
       为了保证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力争使每一位党员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特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缺席人员进行补课作出如下规定:
1、 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的缺席人员,原则上都要进行补课。补课一般由各分党委组织进行。
2、集中学习教育时期的补课一般在第三天晚上进行,开学后的补课应在一周之内完成,对缺课较多的应在一月之内进行集中补课。对补课缺席人员,各分党委(总支)必须组织再次补课。
3、各单位应提前一天将补课时间、内容及地点通过电话或办公自动化OA系统报先进性教育办公室监督评议组(统战部信箱),监督评议组将对各单位的补课情况进行抽查。
4、每次补课,各分党委(总支)应认真填写《先进性教育活动补课人员考勤表》,并在补课的次日将补课人员考勤表报送监督评议组 (行政楼:统战部332办公室,电话:82663977)。
5、对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缺席人员补课的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评议的依据之一。

 


文章作者:先进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