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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批程序的规定

    • 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是学校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在人才培养、大学精神培育、校园文化建设、繁荣学术等各个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加强管理,促进这方面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特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 一、各分党委(总支)、学院(部)面向师生员工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均须经过主办方认真研究并签署意见、盖章后,送交党委宣传部审批。其中学校层面上的上述活动,由宣传部提交党委主管领导审批(见表一)。
    • 二、各书院、团委举办上述活动,均须事先认真履行申办手续,报送大学生党委审批,并送党委宣传部备案(见表二)。
    • 三、学生社团举办上述活动,均须事先认真履行申办手续,经校团委审核,报送大学生党委审批,并报宣传部备案(见表三)。
    • 四、校外单位租借、使用学校场地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均须先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并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批(见表四)。 申报表格从宣传部主页(星火网下载)。
    • 西安交通大学党委宣传部 2009年10月15日
    • 关于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审批程序的规定
    • 西安交通大学形势政策报告会1
    • 西安交通大学形势政策报告会2
    • 西安交通大学形势政策报告会暨
    • 校外单位租借使用学校场地举办形势政策报告会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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