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校务公开宣传部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按照《西安交通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西交党发〔2005〕34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主要职责
1、宣传部是学校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学校党政班子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大政方针,统筹全校理论宣传、新闻舆论、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握正确导向,开展宣传动员,为实现学校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2、宣传部对基层党组织以及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开展理论宣传、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指导责任和协作职责。
3、宣传部对全校思想政治建设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负有指导职责。
4、宣传部受权发布学校新闻,并直接管理学校电视、广播、报刊、新闻网站、户外媒体。
第三条 公开的主要内容
1、宣传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和基本职责;
2、部门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程序性规定;
3、有关事项办事原则和办理结果;
4、有关工作纪律及群众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等。
第四条 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通过宣传部主页(星火网)以通知、会议纪要、情况简报等形式网上和书面公开有关事项及相关的办理情况;
2、部务会、宣传工作会议、专家座谈会等形式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3、设立宣传部与学生、教师互动沟通渠道(宣传部部长信箱、BBS宣传部部长信箱);
第五条 组织保障及监督
1、成立由部长任组长,副部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的部务公开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部务公开的工作。
部务公开工作小组名单
组 长:贾箭鸣
成 员:吉康敏、赵力、朱建欣、林黎民、申丹
2、部务公开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检查部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总结部务公开的经验,不断完善和调整部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形式和落实措施。
3、对于学校教代会代表及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部务公开工作小组要指定专人进行认真落实,及时回复;对师生员工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及时采纳;对其中意见较多的事项,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纠正。
4、由党支部书记和工会组长组成部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处务公开(内容、形式、程序)的真实性、及时性、实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公开的内容合法、规范、具体、有效。
5、主动接受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的监督和检查。
二○○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