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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西交校办〔2007〕20号
关于召开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反馈意见会的通知
党委各部(委)、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各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专家组的安排,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召开“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意见反馈会”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反馈意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意见反馈会
时 间:11月30日上午8:00
地 点:科学馆207
参会人员:
1.学校党政领导、总务长、校长助理(党、校办负责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党、校办负责落实);
3.各院(部)党政主要负责人(各院、部负责落实);
4.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成员、部分自评估专家(教务处负责落实)。
请上述负责落实参会人员的单位于11月28日下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党、校办。联系人:房伟,联系电话:82668961。
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反馈意见大会
时 间:11月30日上午11:00
地 点:主楼报告厅
参会人员:
1.学校党政领导、总务长、校长助理,近期退出岗位的老领导(党、校办负责落实);
2.院士、国家级教学名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各院、部负责落实);
3.各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机关与直属单位党委负责落实);
4.各院(部)党政班子成员,系(所、中心、室)负责人,教师、教学管理及实验技术人员代表(各院、部负责落实);
5.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顾问,学校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本科教学督导组专家,本科自评估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除学术委员会委员由科技处负责落实外,其余由教务处负责落实);
6.教代会各代表团团长、工会各分会主席(校工会负责落实);
7.各民主党派、侨联基层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统战部负责落实);
8.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离退休处负责落实);
9.学生代表(学生处负责落实);
10.校友代表(校友关系与发展部负责落实)。
本次会议参会人员同“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报告会”。如有变动,请负责落实参会人员的单位于11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党、校办。联系人:房伟,联系电话:82668961。
三、会议要求
1.参会人员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并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调整。
2.参会人员须穿正装(学生穿着整齐、干净即可)、佩戴校徽。
3.参会期间不得喧哗、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不得提前离会,手机必须置于静音(振动)或关机状态。
4.会议结束,专家离会后,参会人员方可离会。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会议 通知
抄送:学校党政领导、总务长、校长助理。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007年11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