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将正式施行,这是继2006年召开全国科技大会后,我国科技工作发展中又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科学技术进步法》具有纲领性作用,是我国科学技术事业的基本法。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着眼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突出自主创新这条主线,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新时期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目标、方针和战略,强调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强化了激励自主创新的措施和规范,是新时期科技事业发展和全社会科技进步的重要法律保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根据发展中面临的新形势、出现的新问题,着重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等5个方面进行了完善和补充。
随着新《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正式施行,与国务院已经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套政策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实施细则性政策文件,将更加全面、有效地构建起我国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政策法律体系。
本场报告会旨在深入学习宣传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各项制度措施,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贯彻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自主创新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