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3月份起,我校已在广大毕业生中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省5年将选聘1.6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会议中指出,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大意义。我省作为农业大省和科教大省,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有着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更深远的战略意义。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举措,是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源头活水的长远大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现实选择。
会议强调,要明确任务和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要保证选聘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严格选聘程序和制度,切实抓好上岗前教育培训,加强跟踪管理和培养,切实落实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到村任职大学生的作用。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我省农村干部队伍存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状况。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省委作出了5年选聘1.64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决定。今年选聘2000名,2009年选聘3000名,2010年至2012年共选聘11400名。5年后,使我省60%的行政村达到每村有1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学校号召广大毕业生积极报名
29日下午,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丘进向就业中心负责人传达了会议精神,并要求在毕业生中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毕业生积极报名,到最需要人才的基层去工作,投身祖国建设。
就业中心随即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一方面通过新闻网、就业中心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一方面派出就业中心的老师深入学院传达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动员工作。此外,我校还将出台相关表彰和奖励措施,鼓励毕业生到村任职。
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丘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大学生村官”作了解读。他表示,虽然我校学生在专业上与“村官”没有切合点,但广大毕业生应该跳出专业的局限,从思想、品格、社会责任感等方面打下良好基础。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是党中央提出来的号召,我国急需有基层工作经验、有现代科学知识、有一线工作经验、能扎根人民群众的干部。在基层工作中,交大学生应该运用优秀的专业知识和思想开辟新的视野。国家把大学生村官作为干部队伍的新生力量,寄予非常大的希望。在一些起步较早的省市,优秀大学的优秀毕业生到村任职,在农村的天地中发展非常快,这样的学生能够留得住、用得上、起得来,进步很明显。
丘校长指出,中央和省财政为毕业生提供了一系列保障,专门设计了一条路。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能够为农村带来一个崭新的面貌,吃苦受累、奋斗和汗水能够浇灌出更加丰硕的果实,是值得有志青年大胆探索的。学校也会帮助组织部门进行推选,给学生提供一些工作上的方便。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在组织、人事、劳保、财政等方面都会到位,住宿条件和生活条件会有保障。
选聘对象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年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党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也可选聘。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我省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经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各地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可转为选聘对象。
选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5、身体健康,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校期间曾受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任职和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领取工作、生活补贴2.1万元,其中到48个艰苦边远县(市、区)农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增发1000元津贴。每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领取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县(市、区)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办法,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保险,并根据本地实际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在村任职满3年、工作实绩特别突出,当地群众普遍公认的,经组织考察研究,可破格提拔为乡(镇)领导。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报考省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并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录取。在村任职满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再实行一年的见习期,到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统一组织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10日。详情请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查询。
陕西省2008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doc

